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記者 鄭瑋 通訊員 陳穎 實習生 孫凱)省屬國企領導人任職,首次實行任期制,不再“一任到底”。昨日,記者從省國資委獲悉,今年起,國企中的競爭類企業每年通過市場化選聘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且比例不低於當年選拔企業領導人員總數的50%。
  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省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體制加強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的意見》,省屬企業領導人員實行任期制管理。設立董事會(理事會)的企業,董事長(理事長)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每屆任期3年。領導人員任期屆滿經考核合格的,可以連任,但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一般不超過3屆。
  這意味著,去行政化、市場化選人用人,將成為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用常用策略。意見還對全省23家省出資企業領導人員,按照平臺、金融、文化、競爭等企業類別進行差異化管理。對交流到省屬企業任職的黨政幹部,不再沿用黨政幹部管理辦法,而是按照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管理。
  意見還明確了從2014年開始,競爭類企業每年通過市場化選聘高級經營管理人員,比例不低於當年選拔企業領導人員總數的50%。競爭類企業黨委和董事會應於每年12月份前,將本企業年度市場化選聘企業領導人員工作情況報告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
  湖北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龔益鳴研究員分析,此次對省屬國企管理層任期的限制,將推動人才的周期性更迭,激發國企市場活力,特別是市場化選聘比例提升,更能說明國企在去行政化上的努力。  (原標題:省屬國企領導人首次實行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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