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月9日訊(記者 尉偉 通訊員 王全軍 吳景) 9日,記者從省公安消防總隊瞭解到,日前省公安消防總隊制定出台《山東省消防便民服務十項措施》。
  一、實行24小時消防服務。在市、縣(市、區)兩級公安消防部門建立“365”消防服務中心,設置消防業務受理窗口,每天24小時受理社會單位和人民群眾關於消防監督業務的申報、來訪和投訴等業務。
  二、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取消“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審批”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取消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和外牆保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等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審批前置。
  三、縮小行政審批範圍。建築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數不超過50人且設在單層公共建築或多層公共建築首層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館,無需辦理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無需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
  四、縮短行政審批時限。依法應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備案的建設工程,發揮施工圖審查機構作用,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質量和辦事效率。
  五、優化消防窗口服務。實行受理窗口接待首問負責制,將申報條件、辦理程序、所需材料、辦理時限、咨詢電話等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嚴禁“冷、硬、橫、推”和“吃、拿、卡、要”等問題,公開舉報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實施不良行為公佈制度。在互聯網公佈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他社會單位和個人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並通告工信、住建、工商、銀行、保險等部門和單位,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七、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獎勵制度。省、市、縣三級公安消防部門建立“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及時受理並查處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對火災隱患舉報屬實的群眾予以獎勵。
  八、開展特殊工程“綠色”服務。
  九、開展應急救援服務。在依法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提供野外迷路、電梯被困救援、摘馬蜂窩、旱災送水、排澇等社會求助。
  十、開展消防宣傳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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